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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2026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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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6〕5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有章可循、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分类择优选拔,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综合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接待考试咨询,及时准确提供解答,提升服务效能。

组织领导

(一)学校党委负责梳理招生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压实各部门及院(系、所等)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研究生考试招生纳入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与招生管理制度。

(二)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负责审定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负责审定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拟录取名单,指导和督查巡视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复试巡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参与研招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全过程巡视监督复试期间的考试招生工作。

2.保障组:由后勤保障处、网络信息中心、研招办等人员组成,负责复试所需的网络支持和电力保障。

3.宣传组:由宣传部牵头、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党委书记等人员组成,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网络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

(三)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招生委员会)工作专班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纪检委员、学科骨干、导师代表、研工办主任等为主要成员,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遴选复试专家组和工作人员,组织业务和保密培训,复试科目命题、试题保管、阅卷等工作。

(四)各招生学院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由各招生学院相关领域的专家5人以上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另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每个复试组配专任秘书1人,不计入复试专家组成员。复试人数较多的学院按招生专业可成立多个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录取相关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均须签订《湖北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质量与安全保密承诺书》。工作专班、复试专家组名单须按要求报研招办。

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学院依据教育部发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要求,结合生源数量、招生指标、学科特点等实际情况,自主划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政治理论、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均达到国家线的70%,且无缺考记录。

(二)复试形式

我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专业根据生源组织情况可采用远程复试方式,但要确保同一专业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相同。

(三)复试时间

3月3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2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详见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考生复试名单需报研招办审核后,组织复试。各招生学院未能完成的下达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筹调配。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形式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a%+综合素质考核成绩×(90-a)%+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满分100分。

各招生学院可结合自身学科特点,自定专业知识考核权重。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考核形式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方式,由各招生学院在细则中明确。

1.专业知识考核,权重占复试成绩的a%,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难易度适中,便于实时作答。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且试题不得重复使用。

2.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占复试成绩的(90-a)%,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业表现、沟通表达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权重占复试成绩的10%,满分为100 分。以随机抽题或交流问答方式,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能力。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两门,采用笔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试题难易程度按学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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